確認通行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223號
CHDV,103,訴,223,2014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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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23號
原   告 葉上華
訴訟代理人 李淵源律師
被   告 怡和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進安
訴訟代理人 易善珍
被   告 蘇世宏
訴訟代理人 蘇張寶蘭
被   告 賴曉蘋
訴訟代理人 施俊仲
被   告 賴姿雅
訴訟代理人 黃鳳珠
被   告 許玲美
      韋國興
      黃智俊
      胡蘭香
      賴文章
      許家棟
      黃俊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1月28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于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6 日
書記官 吳曉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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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怡和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