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3年度,713號
KSDV,103,訴,713,20140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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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713號
原   告 南非商Trade Ocean公司
法定代理人 David Jooste
原   告 藍陸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向復生
上二人共同 呂帆風律師
訴訟代理人
被   告 富凔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天之祥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之 蔡昌燄
法定代理人
上三人共同 張永昌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煜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3 年9 月4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呂佩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鄧思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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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南非商TradeOcean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天之祥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凔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藍陸興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