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03號原 告 陳俊榮即得利不動產仲介社被 告 周喙善訴訟代理人 柳柏帆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鎮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曾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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