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24672號
TNDV,103,司促,24672,2014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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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3年度司促字第24672號
債 權 人 宇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賢
債 務 人 林聖欽即立峰商行(獨資商號)
      郭砡秀
一、債務人郭砡秀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①貳拾伍萬元②貳拾伍
  萬元,及自民國①一百零三年四月七日②一百零三年四月十
  六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並賠償
  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林聖欽即立峰商行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萬元,
  及自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
  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前兩項之任一債務人為一部或全部給付時,他債務人於給付
  之範圍內免給付之義務。
四、債務人林聖欽即立峰商行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萬陸仟
  柒佰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
  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六、如債務人未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
  一之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
  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
  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
 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
 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
 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
 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
  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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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宇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