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重附民緝字第2號原 告 統帥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美麗被 告 中美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 清算人 劉帆 侯庭芝 曲維康上列被告中美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本院103 年度易緝字第7 號詐欺案件,經原告統帥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 法 官 林惠霞 法 官 溫祖明 法 官 解怡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淑華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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