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5158號聲 請 人 何永金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詹益治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提示日為何?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