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9701號
債 權 人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長生老人長期照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李從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蘇家德、蘇仁德、蘇育明發支付命令,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兩造簽訂醫療照護契約之證明文件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林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