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3年度,262號
CHDV,103,除,262,2014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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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262號
聲 請 人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即陳
      雲鶴之遺產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 鄭有諒
訴訟代理人 林曉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75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8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民事庭法官 康弼周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張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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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2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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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01│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 │1 │396 │ │
├──┼───────────────┼──────────────┼────┼───┼────┼───┤
│0002│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00000-0 │ │1 │31 │ │
├──┼───────────────┼──────────────┼────┼───┼────┼───┤
│0003│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 │1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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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