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監護宣告等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監宣字,103年度,241號
KSYV,103,監宣,241,20140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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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監宣字第241號
聲 請 人 盧麗玉  
應受監護宣   
告之人   盧玲文  
上列聲請人聲請監護宣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甲○○(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選定乙○○(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甲○○之監護人。指定丙○○(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甲○○負擔。
理 由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應受監護宣告之人甲○○之妹,甲○ ○因重度智能不足,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 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爰依法聲請准予對甲○○為監護宣告 ,並選定乙○○為監護人,及指定聲請人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之人等語,並提出診斷書、身心障礙證明、戶籍謄本、親屬系 統表、同意書等為證。
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 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 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民法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按「法院應於鑑定人前訊問應 受監護宣告之人。但有礙難訊問之情形或恐有害其健康者,不 在此限。」、「監護之宣告,非就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精神或 心智狀況訊問鑑定人後,不得為之。」,家事事件法第167條 第1項、第2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再者,「法院為監護之宣告 時,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 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 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監護宣告之裁定,應同時選定監護人及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 冊之人,並附理由」、「法院為前項之選定及指定前,應徵詢 被選定人及被指定人之意見。」,亦分別為民法第1111條第1 項、家事事件法第168條第1項及第2項所明定。經查,聲請人為應受監護宣告之人甲○○之妹,有聲請人提出 之戶籍謄本附卷可憑,是聲請人為甲○○四親等內之親屬,依 前揭規定,得為本件之聲請。又本院對甲○○進行鑑定程序, 在鑑定人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醫師黃郁惠面前訊問甲○○,當 場呼喚甲○○姓名等,甲○○對呼喚無回應;復經鑑定人黃郁 惠醫師鑑定認為:受鑑定人因出生時難產,發展遲緩,至目前 為止仍無語言表達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無法表達自己需求,



亦無法理解事務;受鑑定人因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等語(見本院103年8 月26日訊問筆錄)。另該醫院綜合甲○○之個人發展、家族、 學校、工作史、內外科疾病及精神疾病就醫史、精神狀態檢查 、103年6月19日臨床心理衡鑑後,作成精神鑑定書,亦為相同 結論之鑑定結果,有該醫院於103年7月18日函送之精神鑑定書 在卷可按。書在卷可參。是甲○○已達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 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程度,爰依法宣告甲○○ 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次查,甲○○未婚,父歿,尚有母、弟、妹等親屬,聲請人聲 請本院指定乙○○為甲○○之監護人,本院審酌乙○○為甲○ ○之弟,與甲○○情屬至親,關係密切,乙○○表明同意擔任 甲○○之監護人(見本院同上筆錄),甲○○之母、妹等其他 親屬亦同意由乙○○擔任甲○○之監護人,並有同意書附卷可 稽,認由乙○○擔任甲○○之監護人,應無不當之處,爰依前 揭規定,選定乙○○擔任甲○○之監護人。乙○○既經本院選 定為甲○○之監護人,自應依民法第1112條之規定,負責護養 療治甲○○之身體及妥善為財產管理之職務。
就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部分,聲請人聲請本院指定其為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本院審酌聲請人為甲○○之妹,與甲 ○○情屬至親,關係密切,且表明願意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之人(見本院同上筆錄)等情,認由其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之人,亦無不當,爰依前揭規定,指定聲請人擔任會同開具財 產清冊之人。又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099條及第1099條 之1之規定,於監護開始時,監護人乙○○對於甲○○之財產 ,應會同聲請人於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監護人 於財產清冊開具完成並陳報法院前,對於甲○○之財產,僅得 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併此敘明。
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
家事第一庭 法 官 謝宜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靜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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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