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132號原 告 LIA AGUSTINA SUNENTI SUNARTI NARIDAH WITARTI IKE KRISNAWATI WIWIN DARWINAH RAHMA NADIVATUSSOVI ANITA SITI KURNIASIH ANISKA PRATAMA WULANDARI共 同訴訟代理人 林媗琪律師被 告 張樵寬 NENGSIH 住花蓮縣玉里鎮○○里00鄰○○000號 任志偉 胡嘉益 林漢錡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訴字第1081號妨害風化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3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盧鳳田 法 官 郭瓊徽 法 官 楊雅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明峰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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