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催字,103年度,834號
TCDV,103,司催,834,20140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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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103年度司催字第834號
聲 請 人 韋秋琴
上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 ,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五、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 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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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103年度司催字第8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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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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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農興貿易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豐原分行 │103年7月10日│21,420元 │EA0000000 │ │
│ │李秀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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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吉賦企業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西豐原分行 │103年7月10日│4,568元 │KD0000000 │ │
│ │莊佑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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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倢辰自動化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豐原分行 │103年7月30日│25,200元 │FNA0000000 │ │
│ │劉孟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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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鋒淵企業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豐原分行 │103年9月12日│5,408元 │ZC0000000 │ │
│ │陳奕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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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綸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豐原分行 │103年9月12日│8,243元 │ZC0000000 │ │
│ │陳奕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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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裕鴻企業社彰化商業銀行潭子分行 │103年11月6日│2,300元 │JN0000000 │ │
│ │張月霜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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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附記:(本附記內容不必刊登)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確 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含附表全文刊登新



聞紙一日,並務必先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 勿剪開)。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 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 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 四、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主文第三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 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 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五、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台端於登報時,可自行遮隱台 端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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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綸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倢辰自動化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鋒淵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農興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吉賦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