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27652號
TCDV,103,司促,27652,2014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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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7652號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萬樣鋼模有限公司羅正吉葉婉君
張富雄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相對人萬樣鋼模有限公司業於民國
   103年08月04日府授經商字第0000000000號函准解散,進
   入清算程序在案,請補陳該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附
   其最新之公司抄錄、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及
   有無向法院陳報清算人或清算完結之資料過院參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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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樣鋼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