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27496號
TCDV,103,司促,27496,2014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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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7496號
債 權 人 王基峰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多家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
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本件債務人為何?係向債務人「多家有限公司」請求?抑
  或向自然人「謝麗雲」請求?若為前者,應提出合法法定代
  理人併具狀更正,如為後者,應提出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釋
  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田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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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多家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家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