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及履行契約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1年度,122號
TCDV,101,重訴,122,20140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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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122號
原   告 廖國智
      賴秀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周進文律師
複 代理人 郭瓊茹律師
      江琬瑜
被   告 臺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法定代理人 傅宗道
被   告 富有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欣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本勇律師
複 代理人 洪曉菁律師
參 加 人 陳淑紅
訴訟代理人 廖謙樺
      吳中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分配及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0月2日上午9時35分,在本院民事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呂麗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廖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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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有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