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3年度,305號
TYDV,103,除,305,20140813,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305號
聲 請 人 陳賜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3 年8 月13日辯論終結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遺失,經聲請鈞院以103 年度司 催字第84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 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 效等語。
二、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84號裁定公示催告 在案,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7 月7 日屆滿(原為10 3 年7 月5 日,遇假日順延2 日),迄今無人申報權利等節 ,有本院103 年度司催字第84號卷宗、民眾日報及本院民事 科查詢簡答表各1 件在卷可查,聲請人之聲請與法相符,應 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謝憲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3 日
書記官 吳仁心
附表:
┌──────────────────────────────────────────────────┐
│股票附表: 103年度司催字第84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1│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八九─ND ─0000一六0│ │1 │ 1000 │ │
│ │ │─四 │ │ │ │ │
├─┼───────────────┼──────────────┼────┼───┼────┼───┤
│02│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九0─ND ─000三四六九│ │1 │ 1000 │ │
│ │ │─0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