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7215號
SCDV,103,司促,7215,2014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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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7215號
債 權 人 中悅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麗支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大鵬新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大鵬新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有無向主管機關
        報備?倘有,請提出報備之証明文件。
       ②如無報備,應釋明其具備非法人團體資格而具
        備訴訟當事人能力。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呂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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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悅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