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0年度,292號
SCDV,100,訴,292,2014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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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92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裕璋
訴訟代理人 黃森睿
被   告 彭月秋
訴訟代理人 唐琪瑤律師
被   告 莊萬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01年2
月3日所宣示之判決有誤寫之情形,應予更正,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附表編號18關於坐落新竹市○○段000地號土地面積「26.34平方公尺」之記載,應更正為「26.24平方公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或職權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 文。
二、查本件原判決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揆諸首開法條規定 ,應准原告之聲請,更正原判決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2 日
民事庭 法 官 張百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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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