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3年度,220號
TCDV,103,司拍,220,2014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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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拍字第220號
聲 請 人 顏杏娟
      陳煌兒
相 對 人 台灣金寶田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前為金寶
      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達華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二、相對人金寶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台灣金寶田 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以台灣金寶田國際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爰以台灣金寶田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 司為相對人,合先敘明。
三、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
(一)登記日期:民國103年3月10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債權額比例:顏杏娟,10分之6;陳煌兒,10分之4。 (四)擔保債權總金額:本金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7,00 0,000元。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為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及將 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借款 及票據債務。
(六)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04年3月7日。 (七)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十)違約金:依照每萬元每逾一日以20元計算違約金。 (十一)其他擔保範圍約定: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對債 權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實行抵押權之費用所生之債 權及債務不履行之賠償金。
(十二)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金寶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嗣債務人金寶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3月7



日向聲請人⑴顏杏娟陳煌兒借款⑴3,000,000元⑵2,000,0 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⑴⑵清償日期均為 103年6月10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 限利益。詎債務人已屆清償期均未依約償還,計尚欠本金⑴ 3,000,000元⑵2,000,000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 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四、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債務人及 相對人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等影本及相對人之法定代理人洪 達華最新戶籍謄本正本為證,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 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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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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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中 │潭子區 │興華段│ │ 814 │建│3276.05 │11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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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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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興華段814地號 │商業用 │10層: 98.53│陽台:5.81│ 全部 │
│ │ │ │鋼筋混凝土造 │合計: 98.53│ │ │
│ │ ├───────┤共16層 │ │ │ │
│ │ │潭子區中山路2 │ │ │ │ │
│ │ │段135號10樓之3│ │ │ │ │
├─┼──┼───────┼────────┼──────┼─────┼────┤




│2│36 │興華段814地號 │商業用 │10層:219.31│陽台:9.92│ 全部 │
│ │ │ │鋼筋混凝土造 │合計:219.31│ │ │
│ │ ├───────┤共16層 │ │ │ │
│ │ │潭子區中山路2 │ │ │ │ │
│ │ │段135號10樓之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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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使用部分: │
│⒈興華段745建號,面積:7137.8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7/10000。 │
│⒉興華段745建號,面積:7137.8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7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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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寶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城市更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金寶田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