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3年度,22796號
TCDV,103,司促,22796,20140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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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2796號
債 權 人 曾再添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威士特室內設計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吳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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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威士特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