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2796號債 權 人 曾再添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威士特室內設計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吳淑願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