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1578號
SLDV,102,訴,1578,2014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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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57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網路財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士剛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林利華間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
民國103 年5 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00,000 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3,150 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
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
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筱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彭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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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網路財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