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3年度,7587號
TPDV,103,司票,7587,20140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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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7587號
聲 請 人 建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琦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名峵科技有限公司傅子倫傅俊超聲請本
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
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
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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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建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名峵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