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3年度,1681號
TCDM,103,聲,1681,20140530,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168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吉忠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沒收案件(103 年度執
聲字第129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物品,均沒收。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本署102 年度偵字第2307號被告黃吉忠 涉嫌違反商標法乙案,被告業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本件扣案 如附表所示之仿冒「Hello Kitty 」等商標之手機殼等商品 ,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 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次按專 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亦有明定。 經查,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Hello Kitty 」等商標 之手機殼等商品,確係被告黃吉忠違反商標法所侵害商標權 之物品,已據被告陳明在卷,而被告黃吉忠違反商標法之犯 行,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2 年度偵字第 2307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且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亦 經本院核閱卷附扣押物品清單、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 及前述緩起訴處分書正本等屬實,依前揭說明,應認本件聲 請為正當。
四、爰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周莉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書記官 許國慶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附表:
┌──┬───────────────┬───┬───┐
│編號│ 品 名 │ 單位 │ 數量 │
├──┼───────────────┼───┼───┤
│ 1 │仿冒Hello Kitty商標手機殼 │ 個 │ 69 │
├──┼───────────────┼───┼───┤
│ 2 │仿冒Hello Kitty商標吊飾 │ 個 │ 17 │
├──┼───────────────┼───┼───┤




│ 3 │仿冒美樂蒂商標吊飾 │ 個 │ 5 │
├──┼───────────────┼───┼───┤
│ 4 │仿冒Hello Kitty商標貼紙 │ 個 │ 4 │
├──┼───────────────┼───┼───┤
│ 5 │仿冒拉拉熊商標貼紙 │ 個 │ 4 │
├──┼───────────────┼───┼───┤
│ 6 │仿冒拉拉熊商標吊飾 │ 個 │ 2 │
├──┼───────────────┼───┼───┤
│ 7 │仿冒史迪奇商標手機殼 │ 個 │ 7 │
├──┼───────────────┼───┼───┤
│ 8 │仿冒史迪奇商標吊飾 │ 個 │ 6 │
├──┼───────────────┼───┼───┤
│ 9 │仿冒史迪奇商標貼紙 │ 個 │ 4 │
├──┼───────────────┼───┼───┤
│ 10 │仿冒米奇商標吊飾 │ 個 │ 4 │
├──┼───────────────┼───┼───┤
│ 11 │仿冒小熊維尼商標吊飾 │ 個 │ 1 │
├──┼───────────────┼───┼───┤
│ 12 │仿冒adidas商標手機殼 │ 個 │ 37 │
└──┴───────────────┴───┴───┘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