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3年度,111號
PCDV,103,消債更,111,2014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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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消債更字第111號
聲 請 人 林芳綺(原名林瑞香)
代 理 人 陳志勇律師
上列當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收到本裁定十日內,陳報附表所列事項,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查聲請人於民國103 年4 月14日向本院遞狀聲請更生,衡以 尚有附表所示事項,有請聲請人補充說明之必要,是請於裁 定期間內依要求陳報,以利更生程序之進行。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葉靜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何嘉倫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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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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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3,060 元,即按債權人│
│ │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計算式│
│ │:(8 +1) ×34×10=3,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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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聲請人以債權人清冊稱其債權種類為「信用卡、信貸」│
│ │,債權之發生原因均稱係「入不敷出」云云,何以發生│
│ │「入不敷出」情節?發現入不敷出後,其如何藉信用卡│
│ │、信貸方式解決入不敷出之情況?另請提出其辦理信用│
│ │貸款之契約書、借款金額入帳、提領紀錄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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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檢附相關數據說明聲請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 │」,而須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解決債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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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聲請人表示現受台北地方法院司執助字第401 號執行在│
│ │案,請提出案件繫屬之公文書影本並說明進行進度為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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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陳報聲請人自102 年7 月起至陳報月止之薪資單、薪│
│ │資轉帳紀錄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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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提出聲請人配偶葉○○近二年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 │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
│ │保資料表、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製作之「債權│
│ │人清冊」等文件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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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陳報葉○○目前工作情形,包括任職單位、地址、負責│
│ │人姓名、每月工作日數、每日工作時數,以及每月可得│
│ │收入總額;另檢附薪資單、薪資袋、薪資轉帳等收入證│
│ │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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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提出足以佐證其每月支出「交通支出2,500 元」、「租│
│ │金4,250 元」、「水、電、瓦斯2,500 元」、「勞健保│
│ │849 元」、「電話費、衣物等日常生活支出1,000 元」│
│ │之相關單據、文件到院。另為徹底檢示聲請人收支狀況│
│ │,前開「水」、「電」、「瓦斯」、「勞保費」、「健│
│ │保費」、「電話費」、「衣物支出」等項目,均應分開│
│ │陳列支出數額,故請全部重新陳報其每月生活必要支出│
│ │項目及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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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上開租金支出之證明文件,應陳報聲請人近兩年租用房│
│ │屋支付租金之契約書、繳費簽收證明等,並說明除聲請│
│ │人外,尚有何人同住於該租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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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陳報聲請人最新全戶戶籍謄本到院。(記事不得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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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聲請人表示有一名受其扶養之子女,共同扶養義務人數│
│ │為2 人,每月支出扶養費3,000 元云云,請說明該受扶│
│ │養義務人有何受扶養之必要?又其酌定每月支出扶養費│
│ │3,000 元之依據為何?又另一扶養義務人每月負擔之扶│
│ │養費數額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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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參聲請人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製作之「債權│
│ │人清冊」,伊曾分別擔任「相逢緣服飾店」、「嘟密服│
│ │飾精品店」、「芳綺名品服飾」之負責人,請列表說明│
│ │其分別開立上開商號之各別時間起迄點、投資金額,以│
│ │及結束營業後殘存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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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聲請人是否請領低收入戶補助、租屋補助等相關社會扶│
│ │助?如是,每月各得請領之數額為何?請提出相關函文│
│ │、轉帳證明文件;又不能請領該相關社會扶助(即不核│
│ │准),若係因資格不符,則其欠缺請領資格之原因為何│
│ │?請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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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聲請人是否投保商業保險?如是,請表列所有以聲請人│
│ │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名義之保險資訊,以「保險公司」│
│ │、「保險種類」及「每月保費金額」,及若終止該保險│
│ │契約可領回之「解約金」之數額為何等方式說明。(以│
│ │上均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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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承上,若聲請人已將保單質借,則質借之時間、金額為│
│ │何?請佐以相關文件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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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若本院否准其更生聲請,請說明對其影響為何?有何裁│
│ │定開始更生之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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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又若本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則其可能之更生方案為何│
│ │?並請說明該更生方案有何履行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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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