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397號
KLDV,102,訴,397,20140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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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97號
原   告 林金枝
訴訟代理人 張漢榮律師
被   告 陳林鏞
訴訟代理人 林仕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不動產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7 日
民事庭 法 官 陳賢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周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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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