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0年度,778號
PCDV,90,訴,778,20010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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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七七八號
  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甲○○
  兼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戊○○
         庚○
         乙○○
         辛○○
         己○○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鍾啟煌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二十七  日~B法院書記官 王慈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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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