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事),建上更(一)字,102年度,62號
TCHV,102,建上更(一),62,2014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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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上更㈠字第62號
上 訴 人  友力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開源  
訴訟代理人  余文恭律師
複 代理人  吳柏宏律師
被 上訴人  杜霖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泰山  
訴訟代理人  王錦昌律師
複 代理人  蕭苡莉  
訴訟代理人  賴思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0
年9月30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99年度建字第109號)
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後,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本院於103年2月
1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發現事實尚有未臻明確,應再行調查之
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並定於103年3月20日
下午3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29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5   日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陳滿賢
                  法 官 許秀芬
                  法 官 朱 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煜智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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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友力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杜霖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