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3年度,85號
TNDV,103,除,85,2014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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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85號
聲 請 人 葉月英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3年3月25日
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 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02年度司催字第418號公告刊 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此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核與本院調閱上開公示催告卷宗相符 ,可信為真正。茲因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 ,並經聲請人於民國102年8月31日刊登新聞紙後,其申報權 利期間已於103年3月1日屆滿(屆滿日為星期假日,順延至3 月1日),期間內均無人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 而,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碧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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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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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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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0-NE-0000000 │ │1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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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0-NE-0000000 │ │1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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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 │ │1 │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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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 │ │2 │2000 │ │




│ │ │91-ND-000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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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 │ │1 │7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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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銀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