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2年度,3075號
TCEV,102,中簡,3075,2014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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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簡字第3075號
原   告 吳棃莉
被   告 張志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4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簡易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佳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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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