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3011號
TPDV,102,訴,3011,2014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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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011號
原   告 鐘宣木
訴訟代理人 林辰彥律師
複代理人  謝玉玲律師
      童雯眴律師
被   告 嚴建華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4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曾育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4 日
書記官 徐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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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