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102年度,2564號
TCEV,102,中小,2564,2014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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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小字第2564號
原   告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102級畢業展籌備
      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郭秝維
訴訟代理人 陳賢錫
被   告 瘋創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2月26日上午9時10分在本簡易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佳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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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瘋創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