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嘉簡字第783號
原 告 劉震武
訴訟代理人 呂杏秋
鄭香第
被 告 蔡永成
鄭朝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鄧羽𪬃律師
曾錦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所有權不存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略以:原告於民國102年7月8日取得嘉義縣番 路鄉○○段0000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之所有權, 然系爭土地上坐落建築改良物(下稱系爭地上物),系爭地 上物無保存登記且近10餘年無人使用,因原告欲使用系爭土 地及系爭地上物,只要確認系爭地上物非被告所有,原告即 可使用系爭土地及系爭地上物,故本件原告有確認利益,因 此,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確認被告就系爭地上物之 所有權不存在。
二、被告則抗辯略以:
㈠被告蔡永成為六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現停業中)之負責人 ,自83起至85年止陸續向訴外人尤川宗買受嘉義縣番路鄉內 甕段634-189、634-191、634-194、634-195地號土地,並出 資新臺幣15,151,968元委請雄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上開土 地搭建地上物(包含系爭地上物),系爭地上物於86年完工 後,水電費均由被告繳納,足見被告確為系爭地上物之所有 人。
㈡縱認被告非系爭地上物原始起造人,則被告於84、85年間自 尤川宗受讓系爭地上物時,仍為事實上處分權人等語,並聲 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本院之判斷:
㈠按民事訴訟之提起,其訴權存在之要件除應具訴訟上權利保 護要件,即當事人適格要件及保護必要要件外,尚應具實體 上權利保護要件即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之要件。就訴訟上 權利保護要件中之保護之必要要件而言,原告所提起之訴訟 ,就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應具有請求法院判決之現實上 必要性,亦即在法律上有受判決之現實利益,此乃國家允許
人民利用訴訟制度之要件。是若原告所起訴主張者,於自己 無利益,或依訴之內容不能直接解決其私法上權利之紛爭者 ,即難能認其訴有保護之必要,此時法院即不再審究其為訴 訟標的法律關係之要件,而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次者,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 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又確認之訴,非原告有即 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2項、第247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所謂即受確認判決 之法律上利益,係指法律關係之存在與否不明確,原告主觀 上認其在法律上地位有不妥之狀態存在,且此種不妥之狀態 ,能以確認判決將之除去者而言,是原告提起確認之訴,若 依其起訴主張之事實及所提之證據,已足認就該確認之訴, 無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依法即不得提起該訴,如 原告仍經起訴,則其訴在法律上當屬顯無理由,即應適用民 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規定,逕以判決駁回之。 ㈡本件原告固主張其所有系爭土地上之系爭地上物,僅確認非 被告所有,原告即可使用系爭土地及系爭地上物,故原告有 確認利益等語(本院卷第40頁參照),惟查,原告就系爭土 地有所有權之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系爭土地第二類 謄本在卷可參(本院卷第51頁參照),故原告就其為系爭土 地之所有權人使用其系爭土地之法律上地位,於兩造間即屬 明確,並無不安之狀態。另系爭地上物原告是否有權使用, 在原告否認被告為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人之同時,並無主張 自己為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人或有權使用之人,縱經本院為 確認被告對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不存在,亦無法認定原告為 有權使用系爭地上物,是本件原告得否有權使用系爭地上物 之法律上之地位,如因被告為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人,而有 不安之狀態,亦不能藉由確認被告就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不 存在,進而使原告為有權使用系爭地上物,是原告提起本件 確認之訴,即難認為其有提本件確認之訴之法律上利益,無 法以本件確認被告就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不存在之訴,以達 其使用系爭土地及系爭地上物訴之目的。
㈢綜上所述,原告起訴請求確認被告就系爭地上物之所有權不 存在,難認定其具備確認之利益,且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 ,從而,本件原告之訴,應予駁回。
四、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原告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 於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五、末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 訴訟法第87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於簡易程序亦有適 用。查,本件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應由敗訴之原告負擔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楊鑫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路000○0號)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王立梅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