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2年度,574號
TPHV,102,重上,574,2014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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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上字第574號
上 訴 人 昇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剛弋
訴訟代理人 徐正安律師
被 上訴人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梅思勰
訴訟代理人 靳德榮
參 加 人 黃玉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
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上午9時20分
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10  日
         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魏麗娟
              法 官 李媛媛
              法 官 王麗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余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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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昇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