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金訴字第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戴瑋良選任辯護人 吳宜星律師被 告 許國聖 謝亞倫 林健忠 仇維鍵 陳政裕 葉明岳 賴森杰 程曉明 楊啟增被 告 陳立康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曾彥錚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被 告 方春雅 王靜玟 張詠婷 林麗華 蔡佩昀 鍾佩君 李唯君 張文馨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張智翔律師被 告 陳可華 張建中 詹誌誠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陳浩華律師被 告 蘇琮傑 張家榮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許哲嘉律師 人 羅庭章律師被 告 洪楷翔 謝明宏 陳振昌 張晏瑞 洪雨蓓 闕鈴諺 陳文傑 江俊衛 張巧凡 黃雅琳 周修賢 蔡宜憲 年禮平 李連春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蕭立俊律師 朱逸群律師被 告 曾右景 林鈺潔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陳葳菕律師被 告 姚衛恩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陳玉林律師被 告 程凱濱 林昕宇 林熊豊 王志豪 陳時弘 張裕城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楊雯齡律師被 告 陳立捷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曾彥錚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被 告 林羿良 林冠瑋 楊郁婷 賴亭潔 蔡曉君 賴品存 李潔妤 徐慶祥 陳耘浚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張志新律師被 告 張國平 陳柏峯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林建宏律師被 告 黃彥勛選任辯護人 洪明立律師被 告 李瑞哲 陳宗泰 趙子毅 林宇凡 劉致宏 盧博任 范崇瑋 劉麗鳳 陳立雅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曾彥錚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被 告 林良凡 吳欣鈺 張念華上 一 人選任辯護人 黃文皇律師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9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余怜儀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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