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會議決議無效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105年度,1088號
TPHV,105,上,1088,2017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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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088號
上 訴 人 李福順
上 訴 人 新北市土城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陳信成
訴訟代理人 張曼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會議決議無效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六日上午
十一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紋華
               法 官 賴錦華
               法 官 王怡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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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