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土地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原訴字,105年度,4號
MLDV,105,原訴,4,20170222,1

1/1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原訴字第4號
原   告 章清泉
      章清錦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楊志航律師
複 代理人 温曉君
被   告 章榮源
訴訟代理人 林詮勝律師
被   告 范章玉貞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洪坤宏律師(被告章榮源部分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已
被   告 章秋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2月9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 實
一、原告主張:苗栗縣○○鄉○○里○段○○里○○段0000地號 土地(下稱系爭土地)為國有之原住民保留地,嗣民國94年 5月30日原告於其上設定耕作權(權利範圍各1/2),後至現 場發現系爭土地遺下訴外人章春琳生前種植之杉木。茲原告 幾經促請章春琳之繼承人即被告移除該等杉木,均不獲置理 。爰依民法第767條第2項、第179條等規定訴請救濟。並聲 明:被告應除去系爭土地上之杉木(8490㎡)且將所占用土 地返還原告。被告應給付原告各新臺幣(下同)2萬5470元 (105年6月23日言詞辯論期日回溯5年之相當於租金不當得 利額數)及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計 算之利息。被告應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系爭土地返還 日止按月給付原告各425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二、被告章榮源范章玉貞抗辯:訴外人章明傳即原告父親早於 54年1月13日將系爭土地之使用權讓渡予章春琳,章春琳始 於系爭土地種植杉木,故章春琳死後使用權、杉木由被告繼 承,尤無無權占有可言。況退步言,原告耕作權之存續期間 止於99年3月16日,其遲至105年4月29日提起本訴請求相當 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洵罹於時效。並聲明:如主文所示。三、被告章秋銀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不曾提出書狀作何聲 明或陳述。
理 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 ,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 或追加他訴,但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 事訴訟法第256條、第255條第1項第3款)。查原告起訴時未 特定請求返還土地之範圍,俟偕同本院勘驗暨遞延不當得利 基準時點後,末於106年2月9日言詞辯論期日將聲明改成如 事實欄一段末所示(本院卷第119頁反面、第227、231頁) 。經核此屬更正陳述或減縮聲明,自應准許。
二、被告章秋銀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諸本件 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聲請對其行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按法律關係定有存續期間者,於期間屆滿時消滅,除非法律 有更新之規定,否則期滿後不當然發生更新之效果,故耕作 權未有如民法第451條之規定,其期限屆滿後自不當然變更 為不定期限,應解為定有存續期間之耕作權於期限屆滿時當 然消滅(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上字第29號判決可參)。是 耕作權登記之存續期間屆滿後,權利既已喪失,縱耕作權登 記尚未塗銷,亦無從據此請求占有人返還設定耕作權之土地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 5號研討結果同旨)。查原告固於系爭土地設有耕作權,惟 存續期間乃94年3月17日至99年3月16日(本院卷第110-111 頁:土地登記簿謄本),顯然105年4月29日本案繫屬時(本 院卷第3頁:收狀戳章),原告早已無耕作權可資行使,其仍 以系爭土地遭被告占用為由訴請返還云云,當嫌失據。又原 告之耕作權既於99年3月16日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其無 權利基礎可主張100年6月24日至105年6月23日甚或以降之系 爭土地占有利益,猶不待言。綜上,原告訴為事實欄一段末 所示主張皆無理由,應予駁回。
二、末查,章春琳歿於90年10月8日(本院卷第41頁:除戶戶籍資 料),原告復坦言「94年5月30日耕作權登記時系爭土地上 已係章春琳遺下杉木林立之現況、伊等從未實際占有過系爭 土地」(本院卷第3頁反面、第110頁、第119頁以下),無 疑原告不符於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要件(本 院卷第200頁:苗栗縣南庄鄉公所106年1月12日南鄉原字第10 50013512號函示同旨),本案尤無直接適用民法第767條第1 項之問題,附帶敘及。
三、本件事證已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要與判決結論不生影 響,爰不一一論述,末予陳明。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江振源
以上正本內容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楊慧萍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