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361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訴訟代理人 林正彥被 告 李秀子訴訟代理人 林德利被 告 高富凌兼訴訟代理人李帛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書記官 傅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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