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分割遺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2064號
PCDV,105,訴,2064,2017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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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064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訴訟代理人 廖士驊 
      孔繁輝 
被   告 劉林玉露
      劉芯雨 
      劉怡燕 
      劉訓智 
      劉許碧雲
      劉重光 
      劉鳳君 
      莊淑娥 
      劉偉森 
      劉偉倫 
      劉芳如 
      黃佳雯 
      劉春興 
      劉小萍 
      劉小惠 
      劉珮均 
      蔡金貴 
      劉一蒼 
      劉東和 
      劉佳青 
      劉文賢 
      林榮晃 
      林玟玟 
      林宗泰 
      劉素雲 
      楊劉金桔
      劉雙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育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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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