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審易字第481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子棠(原名:蘇品婕)
林鈺玲
陳雅鈴
黃品瑄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
第693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蘇子棠(原名蘇品婕,下稱蘇子棠)曾 在告訴人林煒家所經營位於屏東縣潮州鎮海康街之經絡推拿 套房工作室任職,告訴人陳冠予(暱稱為「陳芯予)為告訴 人林煒家之女,陳思蒨(所涉妨害名譽等部分,由本院另行 判決)、被告林鈺玲則分別為告訴人陳冠予之朋友及國中同 學。緣被告蘇子棠自上開工作室離職後,因故與告訴人林煒 家、陳冠予母女心生嫌隙,被告蘇子棠先於民國104年1月20 日下午11時21分許,在其FACEBOOK(下稱臉書)動態消息張 貼「這年頭小人還真多,是仙人跳嗎?無故的參與了也無故 的變事主!呵呵,敬遠之」之起頭文章,而後為被告林鈺玲 、陳雅鈴、黃品瑄見聞後,渠等4 人均明知臉書社群網站網 頁係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上網瀏覽之網頁,竟基於意圖散布 於眾之誹謗、公然侮辱之犯意,於如附表所示時間,以如附 表所示暱稱,在如附表所示臉書網頁發表如附表所示留言, 供不特定多數網友觀覽而散布之,公然以此客觀上足以貶抑 名譽及社會評價之文字誹謗並侮辱告訴人林煒家及陳冠予。 因認被告蘇子棠、林鈺玲、陳雅鈴及黃品瑄均涉犯刑法第30 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 嫌。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 訴;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 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 303條第3款及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蘇子棠、林鈺玲、陳雅鈴及黃品瑄因涉妨害名譽案 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其等均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 公然侮辱罪嫌、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依同法 第314條之規定均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蘇子棠等4人與告訴 人林煒家、陳冠予業於本院審理中成立調解,告訴人2 人並 具狀聲請撤回告訴,有本院調解筆錄與聲請准予撤回告訴事
狀各1 份附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 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鍾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賀燕花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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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表人│暱 稱│留言處│訊息時間 │傳 送 內 容│出處 │
│ │ │ │ │ │【告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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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品瑄│黃瑄瑄│蘇品婕│104年1月21│蕭尬無春!看你換男人│(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上午4 時│的速度就知道妳有多髒│37、81頁) │
│ │ │ │言板 │42分許 │~還敢在此撒野 根本│ │
│ │ │ │ │ │就是無鬧腦麻妳~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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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上 │同上 │同上 │104年1月21│嘴巴講的根聖人一樣做│(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4 時│出來都胎哥鬼、、哩麻│37、81頁) │
│ │ │ │ │53分許 │咖拜託欸凍蔗哩耶蘇膩│ │
│ │ │ │ │ │,耶蘇若像你這樣她媽│ │
│ │ │ │ │ │聖母瑪利亞攏靠系。 │ │
│ │ │ │ │ │好好反省一下妳自己的│ │
│ │ │ │ │ │行為,別走到哪人家都│ │
│ │ │ │ │ │嫌妳髒。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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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上 │同上 │同上 │104年1月21│鮑魚送華僑市場我想還│(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8 時│會被嫌髒 │35、85頁) │
│ │ │ │ │47分許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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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沒錯!髒兮兮呃… │(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陳冠予】 │86頁) │
│ │ │ │ │2分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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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她女兒男人換那麼大,│(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當媽媽的還不覺得丟臉│37頁) │
│ │ │ │ │4分許 │,我女兒以後若這樣早│ │
│ │ │ │ │ │就被我打死了, 還有辦│ │
│ │ │ │ │ │法在外風騷。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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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哈哈哈哈!愛幹工作室│(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林煒家、陳冠予】 │37頁) │
│ │ │ │ │11分許 │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打兩泡我怕客人還嫌髒│(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了!過期的鮑魚 │37頁) │
│ │ │ │ │12分許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想當潮州之花馬恩系安│(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餒!可以去火車站發送│37頁) │
│ │ │ │ │14分許 │號碼牌了!我最討厭亂│ │
│ │ │ │ │ │七八糟的女人了~~【│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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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歸潮州攏變成她女婿了│(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林煒家、陳冠予】 │87頁) │
│ │ │ │ │19分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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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十年不夠 雖三十年拉│(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他們功力太強了!難怪│87頁) │
│ │ │ │ │20分許 │都在說淫水濕源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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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金價求系郎!哈哈哈哈│(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8 時│自己髒裝什麼清高?啊│107頁) │
│ │ │ │ │許 │不是很會講怎麼不來留│ │
│ │ │ │ │ │言呢?都還沒過年這隻│ │
│ │ │ │ │ │年獸就在發瘋~真的是│ │
│ │ │ │ │ │有病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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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陳芯予│104年1月21│蕭告母!蕭咩退 │(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下午7 時│ │35頁) │
│ │ │ │言板 │19分許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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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蘇子棠│蘇品婕│蘇品婕│104年1月21│我看我不用再忍了! │(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上午10時│要灣家都來! │35頁、85頁│
│ │ │ │言板 │57分 │我忍不代表能欺負,飲│) │
│ │ │ │ │ │水思源你他媽的幹……│ │
│ │ │ │ │ │一看你們露奶程度就知│ │
│ │ │ │ │ │道你們的坎到哪了!本│ │
│ │ │ │ │ │來不想理瘋子了~一直│ │
│ │ │ │ │ │刺激別人是怎樣!要瘋│ │
│ │ │ │ │ │我沒時間~但要直接輸│ │
│ │ │ │ │ │贏我倒是有!問我媽怎│ │
│ │ │ │ │ │麼教女兒的,我才問你│ │
│ │ │ │ │ │怎麼教女兒的。 │ │
│ │ │ │ │ │【林煒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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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連自己都這樣了,一個│(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模子印出來,難怪同一│35、86頁) │
│ │ │ │ │1分許 │種這樣的人,社會敗類│ │
│ │ │ │ │ │群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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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4年1月21│那你特地打電話去罵我│(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4 時│媽幹嘛?我媽是你可以│37、90頁) │
│ │ │ │ │33分許 │罵的嗎?要人家尊重你│ │
│ │ │ │ │ │就必需先尊重別人, 我│ │
│ │ │ │ │ │媽只是不想跟瘋子計較│ │
│ │ │ │ │ │,再說回來~我媽說要│ │
│ │ │ │ │ │吵架她沒時間~但看要│ │
│ │ │ │ │ │怎樣就儘管來 │ │
│ │ │ │ │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嘴賣秋!全民公敵 │(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7 時│走出去只有被笑的份 │40、99頁) │
│ │ │ │ │14分許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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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陳芯予│104年1月21│你這個女人, 真的太破│(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之不詳時│了!怎麼還能活到現在│35頁) │
│ │ │ │言板 │間 │~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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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蘇品婕│104年1月21│另外假猩猩的母女檔臭│(他案卷第 │
│ │ │ │之新動│日之不詳時│嘴最厲害,我的忍讓已│32頁) │
│ │ │ │態 │間 │經到極限了!敢打電話│ │
│ │ │ │ │ │來罵我媽,老虎不發威│ │
│ │ │ │ │ │當我是病貓!管你叫誰│ │
│ │ │ │ │ │就是出來灣家~幹伶娘│ │
│ │ │ │ │ │婆麻這句話我起馬五年│ │
│ │ │ │ │ │之久沒罵過了,看你們│ │
│ │ │ │ │ │多破就好!人情一直討│ │
│ │ │ │ │ │,不要臉的東西~你們│ │
│ │ │ │ │ │瘋久了,大家都看在眼│ │
│ │ │ │ │ │裡,出來丟人現眼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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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你我不必再忍,今我們│(他案卷第 │
│ │ │ │ │ │同心,阿傻這個破麻講│39頁) │
│ │ │ │ │ │兩句都是使弄我們的話│ │
│ │ │ │ │ │,四處說我們的不是,│ │
│ │ │ │ │ │不必再留情,不客氣對│ │
│ │ │ │ │ │他剛好而已 │ │
│ │ │ │ │ │【陳冠予(綽號阿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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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林鈺玲│林鈺玲│蘇品婕│104年1月21│請搞清楚!如果要說到│(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下午7 時│別人那去離過婚生過小│105 頁) │
│ │ │ │言板 │50分許 │孩又怎樣,哪像你無辜│ │
│ │ │ │ │ │的生命就這樣拿掉!真│ │
│ │ │ │ │ │的是撒旦魔鬼的女兒,│ │
│ │ │ │ │ │不要臉,全民公敵。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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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雅鈴│Ya │蘇品婕│104年1月21│為什麼連她在說什麼我│(他案卷第 │
│ │ │Ling │臉書留│日上午2 時│都不清楚了可見她の說│77頁) │
│ │ │Chen │言板 │25分許 │說謊の功力跟挑撥離間│ │
│ │ │ │ │ │の辦法真的很嚇了人可│ │
│ │ │ │ │ │不可以好好做為何就是│ │
│ │ │ │ │ │要當鬼# 小鬼動作可真│ │
│ │ │ │ │ │多另人討厭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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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上 │104年1月21│坐台沒有可悲 │(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7 時│可悲の事做黑怎麼有辦│104頁) │
│ │ │ │ │43分許 │法媽叫自己の朋友去吹│ │
│ │ │ │ │ │喇叭如果做了不就整個│ │
│ │ │ │ │ │就黑了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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