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破字,105年度,18號
SLDV,105,破,18,2017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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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破字第18號
聲 請 人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宗揚 
代 理 人 周明嘉 
相 對 人 張秉賢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相對人破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輾轉將其 對相對人尚未受償之債權於民國104 年9 月1 日讓與伊,惟 經伊為債權讓與之通知後,相對人至今仍未與伊進行債務協 商,而迄至105 年9 月5 日止,相對人積欠之本金債務數額 已高達新臺幣(下同)344 萬4,494 元(未含利息、違約金 ),應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形,又觀諸相對人之資產,當足 以構成破產財團且足敷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及債務,爰依破 產法第57條、第58條第1 項等規定,聲請宣告相對人破產等 語。
二、按破產,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破產法第57條 定有明文,故宣告破產須以債務人不能清償所負債務為要件 ,要屬當然。次按破產之聲請,固應以多數債權人之存在為 前提,而聲請破產非不得由其中一債權人為之,但如債權人 僅有一人,既與第三人無涉,自無聲請破產之必要(最高法 院65年台抗字第325 號判例要旨參照)。又按財團費用及財 團債務,應先於破產債權,隨時由破產財團清償之;破產宣 告後,如破產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 法院因破產管理人之聲請,應以裁定宣告破產終止,破產法 第97條、第148 條分別定有明文。是依上開法條意旨以觀, 破產固係對於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惟法院就破產 之聲請,以職權為必要之調查,如認債務人確係毫無財產可 構成破產財團,或破產財團雖勉強可組成,然其破產財團之 財產尚不敷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及財團之債務,縱使予以裁 定宣告債務人破產,因其他破產債權人已無法藉由破產程序 而受到任何清償之機會,而無從依破產程序清理其債務時, 即無進行破產程序之必要,得以無宣告破產之實益為由,依 破產法第63條規定,以裁定駁回破產之聲請(司法院院字第 1505號解釋、最高法院86年度台抗字第479 號裁定要旨參照 )。
三、經查,聲請人陳報其為相對人之債權人,相對人已積欠其本



金債務344 萬4,494 元乙節,業據提出本院作成之本票裁定 、支付命令暨確定證明書、債權讓與聲明書、限期優惠還款 通知書(暨債權讓與通知)暨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為證(見本 院卷第7 頁至第18頁、第31頁至第36頁),而相對人目前無 資產,104 年度所得僅有1 萬4,318 元,自93年12月13日退 保勞工保險後,再無受僱投保勞工保險資料,有相對人陳報 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單及本院依職權查詢勞保局被 保險人投保資料存卷可憑(見本院卷第87頁、第94頁至第95 頁)。本院另依職權查詢相對人之投保情形,其名下雖有投 保紀錄,惟經本院函詢保險公司相對人是否有保單解約金等 保險給付債權可供做為破產財團,亦由保險公司回覆相對人 僅投保醫療保險,並無保單解約金可提供等情,有高額壽險 資訊連結作業查詢結果、第三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2 月2 日國壽字0000000000號函附卷可稽(見本院卷 第84頁、第102 頁);又本院依職權函查稅捐機關及監理所 ,相對人目前並無欠稅或有列管車籍資料之情事,有稅捐機 關及監理所回函可按(見本院卷第74頁至第81頁);本院復 曾函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相對人之金融機構債 權人清冊,而該中心於106 年2 月2 日以金徵(業)字第10 60000944號函檢附之相對人綜合信用報告- 債務清理條例前 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亦查無相對人有積欠其他金融機構 未償之債務資料(見本院卷第103 頁至第105 頁),再徵之 相對人具狀陳報未留存相關債權債務資料等節(見本院卷第 88頁),據此,實難認定除聲請人外,相對人尚有其他債權 人存在,揆之前揭判例要旨,相對人之債權人既僅有聲請人 1 人,自無利用繁複之破產程序使多數債權人得以平均受償 之必要。末衡以相對人現有收入及資產狀況,尚不足以構成 破產財團,亦無法清償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更無從使 破產債權人藉由破產程序而有受到任何清償之機會。綜合上 述,應認本件並無宣告相對人破產之必要與實益,從而,聲 請人之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依破產法第5 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蘇珈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書記官 簡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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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