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合建關係不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重上更(一)字,101年度,13號
KSHV,101,重上更(一),13,20131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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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上更㈠字第13號
上 訴 人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景聰
法定代理人 沈榮華
法定代理人 盧信昌
訴訟代理人 王乃民律師
參 加 人 瑞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慶銧
訴訟代理人 施瑞章律師
被上訴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訴訟代理人 林炳鴻
複代理人  王志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合建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慧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林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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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