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事),破抗字,102年度,8號
TCHV,102,破抗,8,20131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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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破抗字第8號                                        
抗 告 人 張博登 
上列抗告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對於民國102年7月24日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102年度破字第12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伊為鴻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不 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營業額平 均每月新臺幣(下同)20萬元以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 」之要件,且負債遠逾資產,符合破產要件。破產管理人報 酬約2至5萬元,還款比例非破產要件,且償債比例即使僅0. 2%、0.8%、0.9%、1.25 %、1.28%者,亦有破產實益。況破 產實益似非破產之要件,亦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揚棄, 並與現代債務清理法制重在給予債務人經濟生活重建機會之 思潮不符等語。
二、按債務人之資產已不足清償稅捐等優先債權,他債權人更無 受償之可能,倘予宣告破產,反而須優先支付破產財團之管 理、分配所生之費用及破產管理之報酬等財團費用,將使破 產財團之財產更形減少,優先債權人即稅捐機關等之債權減 少分配或無從分配,其他債權人更無在破產程序受分配之可 能,顯與破產制度之本旨不合(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 第七三三號民事裁定參照)。在破產宣告前,對於債務人之 財產有質權、抵押權或留置權者,就其財產有別除權。有別 除權之債權人,不依破產程序而行使其權利。破產法第108 條亦有明定。
三、經查:
㈠抗告人所陳報其不動產總價值約1700萬元,而上開不動產, 經債務人與其配偶童翊婷於99年6月7日設定擔保債權金額33 ,6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尚欠27,552,127元,及自102年10月10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年息2.39%計算之利息及違約金;另於100年11月18日 設定第二順位、擔保債權金額20,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 權予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向台中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函查結果,上開第二順位抵押權,係因鴻潔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申請債權債務協商,於 100年11月10日召開債權銀行債權協商會議,派員參與協商 之金融機構包括臺中銀行、臺灣銀行、永豐銀行、第一銀行 、彰化銀行、台新銀行,還款計畫為100年9月至101年8月寬



限繳息,101年9月至102年8月按月平均攤還15%,102年9月 至103年8月按月平均攤還25%,103年9月至104年8月按月平 均攤還30%,104年9月至105年8月按月平均攤還本金30%。 對照債務人提出之債權人清冊(見原審卷第7頁),鴻潔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積欠臺中銀行債權達68,088,000元,遠 高於前揭第二順位抵押權數額,且應另加計債權協商之銀行 團成員臺灣銀行、永豐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等債權( ,復據最大債權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102年12月5 日呈報狀呈報全部債權額到院。則抗告人所有坐落台中市○ ○區○○段0000000地號、同段1472-14地號土地及其上4874 建號建物,財產總價值顯然低於金融機構具有別除權之債權 ,堪以認定。
㈡抗告人另謂其有現金20萬元,且因債權人素質統一、原因單 純、人數非多,即以20萬元即足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 務,具有破產實益等語,惟除就現金20萬元未提出相符之證 據,且依上揭債權協商會議記錄、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債 權人清冊等資料,可見債務人因鴻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不善衍生債務,日後涉及連帶保證人求償、財產清算, 難謂債權債務原因關係單純;而抗告人自承現失業中,並無 收入,考量破產程序須費時多日,扣除具有優先債權之別除 權、破產管理人之報酬及抗告人之必要生活費用後,尚須優 先清償因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因破產債 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 所為行為而生之債務等,應認無宣告破產之實益。 ㈢綜上所述,本件原法院裁定駁回抗告人破產之聲請,經核並 無違誤,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並無理由,應 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破產法第5條,民事訴訟 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火川
法 官 陳繼先
法 官 林慧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再為抗告應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並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書記官 陳振海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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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鴻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