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無主違禁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2年度,3023號
TPDM,102,聲,3023,20131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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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302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102 年度聲沒字第33
5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大麻煙草參包(驗餘淨重肆佰肆拾柒點肆柒公克),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人所有與否,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 38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及第40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又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 條第1 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
二、聲請意旨略以:財政部臺北關稅局臺北關松山分關於民國10 2 年3 月3 日執行郵件檢查時,查獲寄自美國之郵件內含有 大麻煙草3 包(收件人王雅婷,收件地址: 臺北市○○區○ ○○路0 段00號12樓之1 ,寄件人:Min Wu,寄件地址2428 11th AVE Oakland CA94 606 U.S.A.),經法務部調查局航 業調查處會同臺北郵局郵務員至上開郵件收件地址投遞無人 應門收件,另撥打該郵件上所載收件人「王雅婷」之行動電 話門號,接聽該電話者,亦否認其係「王雅婷」,是上開大 麻煙草3 包均屬無主物,而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大麻煙草3 袋 ,均係違禁物,爰依前揭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三、經查,扣案無主之煙草3 包,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檢 出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總淨重447.81公克,驗餘淨重447. 47公克)無誤,此有法務部調查局102 年3 月26日調科壹字 第00000000000 號毒品鑑定書附卷可稽。又大麻屬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2 款所管制之毒品,非經主管機關 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施用、持有,是上開扣案物 ,確屬違禁物無訛。至送驗耗損部分既已滅失,當不為沒收 銷燬之諭知。綜上,聲請人據此聲請宣告沒收銷燬,要無不 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 段,刑法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5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溫祖明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李珮芳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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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