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41873號
TCDV,102,司促,41873,20131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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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41873號
債 權 人 黃映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三碼建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
回其聲請。
  ㈠聲請更正狀末之簽名或蓋章(不得以彩色影印代替)。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吳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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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碼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