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11049號
SCDV,102,司促,11049,2013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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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1049號
債 權 人 全球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志鵬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蔡振輝即得詮商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
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票號AY0000000、AY0000000之請求金額為何(依
  聲請狀附表所載金額與所附支票影本不一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龔紀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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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球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