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2年度,31號
ILDV,102,簡上,31,2013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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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31號
                   102年度簡上字第32號
上 訴 人 亞鑫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紹平
訴訟代理人 簡坤山律師
複 代 理人 羅紀宇律師
被 上訴人 鈺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明達
訴訟代理人 郭季榮律師
被 上訴人 凱旋實業社
法定代理人 廖秀緣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102年度簡上字第31號與102年度簡上字第32號事件,應予合併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2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翠華
法 官 蔡仁昭
法 官 鄧晴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林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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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鈺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鑫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