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借款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0年度,490號
CYDV,90,訴,490,20010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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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九○號
  原   告 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伍俊侯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借款事件,因被告乙○○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院依原告之聲
請,准將應送達於被告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為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五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  審判長法官 曾文欣
~B  法   官 林福來
~B  法   官 鄭雅文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五   日
~B  書記官 沈育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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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