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簡上移調字,102年度,10號
KSDV,102,簡上移調,10,2013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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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張綺容(原名張雪琴)
  代 理 人 王叡齡律師
        陳建誌律師
  相 對 人 邱義峰
  代 理 人 楊譜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02 年度簡上移調字第10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
民國102 年11月4 日上午10時42分在本院調解室㈢調解爭議出席
人員如下:
  受命法官 呂明燕
  書 記 官 李柏親
  調解委員 莊廷鐘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張綺容(原名張雪琴)  到
  代 理 人 王叡齡律師       到
  相 對 人 邱義峰         到
  代 理 人 楊譜諺律師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
   下:
   一、聲請人願給付相對人新台幣壹拾伍萬元,給付方式為
     :於民國102 年11月5 日前以匯款方式全數匯入相對
     人於台東中山路郵局第00000000000000號帳戶。
   二、相對人應撤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 年度司執字第
     119528號強制執行程序。
   三、兩造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
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調解委員:莊廷鐘
       聲請人:張綺容
       聲請人代理人:王叡齡律師
       相對人:邱義峰
       相對人代理人:楊譜諺律師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第六庭
           書記官 李柏親
         受命法 官 呂明燕
以上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李柏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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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