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2036號
聲 請 人 蘇玲元
相 對 人 宏瑀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陳曼娜即陳晴瀅
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於各如附表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十三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 票13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 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3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又附 表編號3、5、10、12所示之本票,其到期日原分別記載為「 100年9月31日」、「100年11月31日」、「101年4月31日」 、「101年6月31日」,惟前述各月份均無31日,依一般交易 觀念或社會習慣,應合理解釋此到期日之記載均指該月之最 後一日,即應分別以「100年9月30日」、「100年11月30日 」、「101年4月30日」、「101年6月30日」為到期日,併予 敘明。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 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 訴。
四、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五、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 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本票裁定是否合 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 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六、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七、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 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 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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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2年度司票字第20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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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日│票面金額│到 期 日 │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 │ │(新台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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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0年7月31日 │100年8月1日 │TH39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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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0年8月31日 │100年9月1日 │TH3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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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100年2月21日│15,000元│原記載100年9月31│100年10月1日│TH392109│
│ │ │ │日,應解釋為100 │ │ │
│ │ │ │年9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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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0年10月31日 │100年11月1日│TH3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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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100年2月21日│15,000元│原記載100年11月3│100年12月1日│TH392111│
│ │ │ │1日,應解釋為100│ │ │
│ │ │ │年11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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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0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TH3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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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1年1月31日 │101年2月1日 │TH3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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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1年2月28日 │101年3月1日 │TH3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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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1年3月31日 │101年4月1日 │TH39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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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100年2月21日│15,000元│原記載101年4月31│101年5月1日 │TH392116│
│ │ │ │日,應解釋為101 │ │ │
│ │ │ │年4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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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100年2月21日│15,000元│101年5月31日 │101年6月1日 │TH3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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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100年2月21日│15,000元│原記載101年6月31│101年7月1日 │TH392118│
│ │ │ │日,應解釋為101 │ │ │
│ │ │ │年6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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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100年2月21日│24,000元│101年7月31日 │101年8月1日 │TH3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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