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聲字,102年度,560號
TPDV,102,聲,560,20131129,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560號
聲 請 人 高才瓔  住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1段
上列聲請人聲請迴避事件,對於民國102年11月12日本院裁定提
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
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柄縉
                   法 官 黃媚鵑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瑞芝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