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41775號
TCDV,102,司促,41775,2013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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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41775號
債 權 人 政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麗楨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董雪華即奇田規劃設計國際企業社、王
杰鋒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之債務人為何,並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
   實及法律依據。
  ㈡請釋明請求債務人連帶給付之依據。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竪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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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政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