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41775號
債 權 人 政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麗楨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董雪華即奇田規劃設計國際企業社、王
杰鋒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之債務人為何,並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
實及法律依據。
㈡請釋明請求債務人連帶給付之依據。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竪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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